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青春

作者: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 王东丽  发布时间:2024-04-18 00:00:00 查看次数:37


光阴似箭,流年如水。转眼间,在鄢陵县检察院工作已有13余载。3年的侦监科内勤工作,让我在日复一日平凡琐碎的工作中明白了做人要忠诚履职,做事要分轻重缓急;让我从无数次统计枯燥繁多的数据里养成了凡事严谨细致,工作井然有序。8年的刑检工作,让我学会了如何用法律的刚性惩治犯罪,以检察官的温情维护正义。2年的民行工作,让我掌握了如何用法律的柔性为当事人争取正当权益,以检察官的热心、细心、诚心守护公平。

2010年,我到侦监科做内勤。内勤工作千头万绪,开始时我感到无所适从,无从下手。我告诉自己,绝不能被困难吓倒,份内的工作,我有责任更有义务去做好,那是一名检察干警最基本的担当和使命。打字速度太慢,影响工作进程,我就在下班后或者周末抽时间练习;不会报表,我就向同事学习,上网查资料,比对着说明一点一点自己揣摩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不到一个月,我熟悉并掌握了内勤工作,那些曾经令人头疼的表格制作、报表输入、核对等工作也变得得心应手。尤其当看到自己制作的案件受理登记本整洁清晰;看到报表工作准确无误,纷乱的文字材料汇编成册、整理入柜;看到我整理的案件汇报记录本为检察官日常办案提供参考,带来启发,我感受到无比的充实和快乐。

2013年,我成为一名独立办案的刑事检察官。我时刻提醒自己,要有司法为民的情怀,要有刚正不阿的秉性,要有一身正气的品格,更要拥有一种忠诚履职的担当。记得在办理黄某某危险驾驶案,我顶着被威胁被利诱的巨大压力,将其送上法庭追究刑事责任的惊心动魄;更记得办理田某故意伤害案,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后,被害人到检察院闹访,我两次到信访大厅接待被害人,宣传法律政策,三次与村镇干部一起到犯罪嫌疑人家中,释法说理,消除矛盾,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的喜悦欣慰。

2021年,因工作调整我到第四检察部工作,我迅速完成角色的转换,对当事人申请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,使判决不公案件再审改判,使执行违法行为及时纠正,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检察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记得办理李某甲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,我询问多名案件当事人,电话联系了农行经办人,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监督,在全面查清整个案件事实后,证实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有误,及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,法院全部采纳并依法改判,积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十几万元,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促使法律的公平公正得以彰显,该案也成功入选许昌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十大典型案例。更记得2022年,在第四检察部主任和2名同志被上级长期抽调的情况下,因刑检部门面对案多人少的困局,我不讲条件,在保质保量办好第四检察部案件的基础上,又协助第一检察部办理刑事案件二十多件。

多年来在我心中,检察工作既有威严庄重,又有刚柔并济,既有公平公正,又有司法温度。13年的从检生涯既漫长而又短暂,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,没有美鲜花和掌声,我仍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、无私奉献,我依然感到充实和快乐。无论岗位如何变化,我仍坚守那颗初心,把老百姓放在心中,用心、用情、用力维护公平正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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